條款與條件

我们非常重视客户,感谢您的指示。我们期待与您继续合作,以最有效的方式帮助您实现商业和业务目标。我们将视您继续提供指示为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以下條款和條件適用於 Billiet & Co 的合作夥伴向 Billiet & Co 的客戶提供的所有服務:

1. 接受您的指示

1.1

「BILLIET & CO」是比利时律师事务所BILLIET-LEGAL BV的商业名称,该公司注册号为0705.814.362,注册地址为比利时布鲁塞尔阿维尼翁路146号,邮编1050。

1.2

本條款和條件中提及的「我們」、『我方』、「我們的」和「本事務所」均指 BILLIET & CO。

1.3

BILLIET & CO 接受您在本委託書中明確規定的指示。您支付的預付費用受本委託書條款及本條款與條件的約束。我們無義務執行本委託書規定範圍之外的任何工作。如果本委託書與本條款與條件發生衝突,以本委託書為準。

2. 利益冲突

2.1

在接受您的指示时,我们已确认不存在利益冲突。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或发现利益冲突。当我们认为可能出现潜在冲突时,我们将立即通知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根据我们的职业义务退出该案件。

2.2

当我们与一个或多个客户共同为您处理某一事项时,共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为共同和分别的。

2.3

我们为许多客户服务,其中一些客户在同一行业或领域经营。 我们所代表的某些客户可能与其他客户存在或发展出商业或法律上的利益冲突。您同意按照本条款委托我们,即表示您接受这不会阻止我们为当前或未来的客户代理,即使这些客户目前或未来可能与您在同一行业或领域经营,或可能与您存在或发展出商业或法律上的利益冲突。 因此,您同意我们可在涉及您商业或法律利益的任何问题或事项中为其他客户代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实际利益冲突情况下可代理您,也不会影响我们对您或任何其他客户未来委托的职业义务。

3. 第三方

3.1

当我们受第三方作为法律客户的代理人指示时,该代理人保证其有权按照这些条款聘请我们,并代表法律客户向我们发出指示。

3.2

我们对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注意义务,也不接受任何责任。 如果另一人明确要求有权依赖我们的建议,我们将予以考虑,但保留拒绝此类请求的权利。

4. 電子通訊

4.1

我们可能会通过电子邮件与您和其他人进行沟通。您接受此类沟通所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被拦截或未经授权访问的风险以及计算机病毒的风险。 除非您另有要求,否则我们不会对发送的任何电子邮件或文件进行加密、设置密码或数字签名。

4.2

我们将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检查最常见的计算机病毒。

5. 注意义务和保密义务

5.1

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并遵守我们专业监管机构关于「客户服务」的所有要求。 我们会定期审查您的案件进展和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根据需要向您通报最新情况。此外,作为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一部分,我们可能会不时自费寻求对我们的表现和为您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独立评估。 当外部顾问、公司或组织对我们的业务进行审计或质量检查时,他们必须对您的文件保密。

5.2

我们对您在任何事项上的注意义务自收到您正式指示我们就该事项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时开始。 在收到您指示我们代表您采取行动之前,我们对初步交流或讨论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接受作为此类交流或讨论的一部分。

5.3

当我们收到您的机密信息时,我们有义务对这些信息保密。 然而,若我们受您委托代表第三方行事,该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向该第三方披露信息,除非您直接指示我们另行处理。

5.4

若我们在同一事项中同时代表贷款方和购买方,我们有义务向贷款方全面披露与购买及任何担保相关的所有事实。

5.5

您同意按照本條款委託我們,即表示您接受我們向您提供法律服務並不義務我們向您披露或為您使用我們目前擁有或可能獲得的與任何其他客戶或任何其他委託有關的任何保密信息。

5.6

在我们提供法律意见的法律和/或仲裁程序中,可能产生披露文件的义务,如适用。

5.7

如果我们持有对您负有保密义务的文件和/或信息,且该文件和/或信息可能与另一客户委托我们处理的事项相关,您同意我们在未获得您进一步同意的情况下,可代表该另一客户处理该事项。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采取我们认为适当的安排,以确保您的文件和/或信息的保密性。

5.8

我们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我们根据专业责任保险政策条款向我们的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

5.9

布鲁塞尔律师协会要求我们对客户的事务保密。但该义务受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定例外情况限制。 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立法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和情况下,要求布鲁塞尔律师协会成员履行法律义务披露信息。如果我们在为您服务期间,出于必要披露此类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告知您已进行披露或披露的原因。 我们不会因此违反委托协议,也不会对您因我们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法律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索赔或其他损失承担责任,无论是否获得继续进行的许可。

5.10

我们可能会将某些行政或支持服务(如翻译、印刷和文件制作)外包。 我们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不违反我们对您的保密义务。

6. 文档

6.1

您有權使用和複製我們在提供法律服務期間為您製作的所有文件,但僅限於與製作該文件的法律服務相關之目的。 我们创建的与我们的工作范围相关的所有文件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我们所有。我们可以在不违反对您的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将这些文件中的知识产权用于为其他客户提供咨询。

6.2

我们可能会将律师和其他人的意见和文件存储在我们的计算机系统中,以便我们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咨询。 我们将确保系统安全、保密,并遵守任何数据保护法规及披露文件时隐含的保密承诺。

7. 支付我们的费用和开支

7.1

除非另有说明,我们可能会向您发送中期账单或付款请求,这些账单或请求是截至相关期间已完成工作费用的最终结算。这些账单或请求不包括我们为您垫付的费用。后续期间的账单将按照相同方式开具,并在工作完成后向您发送最终账单。 我们有权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对已送达的中期和最终账单提起法律诉讼。

7.2

账单应在收到后15天内支付。如果您对账单有任何疑问,应立即联系Philippe BILLIET。

7.3

罚款条款: 我們保留對未付款項收取年利率15%的利息(最低250歐元),並在付款請求發出30天後仍未收到付款時,終止我們的委託或暫時停止為您處理該事項的權利。

7.4

延遲利息: 任何逾期付款均将自动产生年利率为10%的逾期利息。

7.5

您必须支付我们的费用和开支,不得扣除或抵销,且不得因任何税费而扣缴或扣除。 如果您依法必须扣缴或扣除税款,则每笔账单的金额应视为增加至足以确保在扣缴或扣除后,我们收到并保留的净额等于付款请求金额的程度。

8. 支出及其他费用

8.1

我们按实际成本收取差旅费、住宿费、国际电话费和传真费、视频会议费、快递费、印花税、法院费用、文件提交或注册费、搜索费、CHAPS、国际电子支付以及外部复印和打印费用。如适用,将加收增值税。

8.2

内部打印(包括装订)、复印及其他行政费用按与外部供应商收费相当的费率收取。

8.3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的争议事项中,有时需要处理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的律师费及杂费,以及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交文件的估算费用。 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向您解释相关程序,并协助您计算律师的合理费用和杂费。

8.4

如果我们代表您聘请其他专业顾问或服务提供商,例如律师、海外律师、专家证人、测量师、技术顾问和翻译,我们将作为您的代理人。 您需直接向其支付相关费用(如需),并承担我方费用,且您将受其业务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此类费用可能需缴纳增值税。我们保留以费用及支出发生时的外国货币向您开具发票的权利。

9. 預付款項及支出款項之支付

9.1

我们可能会要求预付我们的费用和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期望您在我们产生任何您需负责的费用之前,先支付相应款项。除非您事先已支付款项,否则我们无需进行任何进一步的工作,也不对任何外部费用或开支承担责任或预付任何款项。

9.2

预付款仅用于在提交最终账单时全部或部分结算。中期账单必须在收到后立即全额支付。

9.3

代您收到的任何款项将根据布鲁塞尔律师协会规则(经修订)以及适用的当地法律存入客户账户。

10. 另一方的費用責任

10.1

在任何法律或仲裁程序中,法院或仲裁庭可能会命令对方支付您所产生的部分费用和开支。然而,您仍需向我们支付我们的费用。

10.2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命令您支付或分担另一方的法律费用和开支,例如您在案件中全部或部分败诉。此类费用和开支将由您支付,此外您还需支付我们的费用。

11. 使用保險覆蓋我們的費用及對另一方費用的任何責任

11.1

在有爭議的事項中,您可能已經購買或可以購買保險,以支付您和您的責任(如有)所產生的費用和開支,以及第三方的費用。如果您願意,我們將與您討論這種可能性。

12. 记录和文件的终止/保留

12.1

您可以隨時以書面形式終止對我們的委託。

12.2

我們保留在某些情況下暫停或永久終止為您服務的權利,例如您未支付費用或臨時賬單;未按要求預付款項;未向我們提供適當或充分的指示;我們之間的關係嚴重破裂,包括您拒絕接受我們的建議;有主管機關指示我們停止為您服務;或我們懷疑您或與您或此案件有關的第三方涉及反洗錢或反恐怖融資相關法律所禁止的活動。

12.3

如果我們停止為您服務:

  • 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 我們將從任何法院訴訟的記錄中撤回我們作為您法律代表的名字;
  • 您將收到最終賬單(包括所有未付的法律費用和支出);
  • 您必須支付我們在停止服務前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12.4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保留在尚有未付款項的情況下保留您的文件和資料的權利。

12.5

除非我們另有書面約定,否則您授權我們在工作完成或停止為您服務後五年銷毀所有文件和資料。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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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資料保護及隱私權政策

13.1

我们根据您的指示、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对我们具有管辖权的任何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我们的保密义务,保存和处理与我们的客户以及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人的所有个人信息。

13.2

我们主要将您提供的信息用于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及相关目的,包括更新和完善客户记录、分析以帮助我们管理业务、提交法定报告、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以及用于营销目的。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可能需要我们向第三方(如专家证人及其他专业顾问)提供信息。

13.3

如果法律要求披露信息,我们将仅披露必要的信息。

13.4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我们可能会向第三方披露您是或曾经是我们的客户。 我们还可能向第三方披露我们曾代表您处理过某事项。

13.5

根据数据保护法规,个人有权在提出书面请求后访问我们可能持有的任何与其相关的个人数据。

13.6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您发送我们认为您可能感兴趣的信息。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此类信息,或希望更新您的个人资料、请求访问您的个人资料,或对我们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其他疑问或请求,请联系我们。

14. 排除間接或附帶損失及我們無法控制的事項之限制

14.1

对于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因我们违反义务或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直接由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除外。

14.2

对于因我们无法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故障、电源故障、恐怖主义和计算机故障)导致的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义务,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責任限制

15.1

BILLIET & CO 对您因 BILLIET & CO 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员违反任何一项委托协议或因与之相关的任何疏忽行为或疏漏而导致的所有索赔或损失承担的总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我们投保的金额。我們按照布魯塞爾律師公會規則的要求維持專業責任保險。本限制不排除或限制我們對欺詐行為或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的責任。

15.2

如我們認為有必要聘請任何專業顧問或其他服務提供者,我們通常會在作出委任前與您協商。 尽管我们在选择和指示此类受聘人员时将尽合理注意义务,但我们不对任何此类专业顾问或服务提供商代表您提供的建议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15.3

若我们与另一顾问或第三方对您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我们对您的责任应限于因我们过失导致的损失比例,且不因该另一顾问或第三方无法支付或其责任限制而增加,且无论如何,我们对您的总体责任应受第15.1条规定的限制。

15.4

您不得對以下任何一方提出任何索賠:

  • 我們的任何成員、合夥人或員工,或 BILLIET & CO 成員的任何成員、合夥人或員工
  • 任何由 BILLIET & CO 成員擁有或管理的服務公司及其員工,每位成員均有權享受本第 15.4 條的利益。

15.5

本第15条仅在不违反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对我们具有管辖权的任何监管机构的规则的情况下有效。

15.6

本条款应在我们之间的合作终止后继续有效。

16. 了解客户和反洗钱

16.1

根据律师为您提供的服务性质,律师可能需要严格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律法规及律师协会规定。在此情况下,律师主要对客户承担身份识别和警惕义务。

16.2

在此背景下,律师有义务将客户的身份信息、特征以及交易的目的和性质保存 10 年。为此,律师可使用外部电子数据库进行核查。

16.3

客户了解适用的预防反洗钱法律规定的广泛身份识别义务,并接受相应费用和收费。

16.4

该程序需要客户的配合,并要求以法律实体或其他法律安排形式工作的客户告知其律师该法律形式背后的实际受益人。客户承诺将任何可能影响其身份的变更通知律师。

16.5

客户承诺在律师首次要求时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如果客户在被要求后拒绝提供信息,律师将无法建立业务关系,如果律师已经采取临时措施,则必须终止其进一步的介入。

16.6

此外,反洗钱法律要求律师在某些情况下向其律师协会会长报告客户涉嫌参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的可疑情况。律师对因善意报告而产生的后果不向客户承担责任。

17. 禁止直接或间接招募/招揽我公司成员

17.1

双方明确约定,客户不得从事任何旨在直接雇佣或招揽我方公司或我方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所涉及的合作伙伴的任何成员提供服务的活动。客户进一步承诺,其任何贸易伙伴或关联法律实体均不会试图从事此类活动,且客户必须确保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并阻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17.2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或終止後3年內,任何違反本基本義務的行為,均將自動觸發由客戶向BILLIET & CO.支付至少80,000歐元的違約金。

18. 轉讓及第三方權利

18.1

我们可以将我们与您的协议转让给任何继承了 BILLIET & CO 全部或实质全部业务的合伙企业或法人实体,您同意由该受让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我们的义务,以替代我们履行。在此前提下,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让或让与任何第三方。

18.2

非本协议当事方的人无权执行或享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本委託協議的任何非當事方均無權在任何時候撤銷、暫停、變更或終止本委託協議。

18.3

您接受 BILLIET & CO 是唯一对您负责的法律服务提供商,负责妥善履行其目前为您提供的所有委托服务,并且其已承担任何前身公司或其合伙人或成员(作为其业务前身且与您之前存在委托关系)此前对您承担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完全排除该前身公司或合伙人或成员的责任。

19. 投訴

19.1

如果您对 BILLIET & CO 提供的建议或服务,或我们的付款请求/账单有任何投诉,请联系我们委托书中指定的合作伙伴,该合作伙伴将确保遵循我们的投诉程序,努力友好地解决问题。

19.2

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或分歧,如涉及职业道德或律师费用,可提交至负责该事项的律师注册的布鲁塞尔律师协会会长。

20. 法律和管辖权

20.1

我們的協議僅受比利時法律管轄並按照比利時法律解釋。布魯塞爾法院對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具有專屬管轄權。您放棄並因此不會在訴訟中主張管轄權豁免(例如與外交豁免權有關的豁免)。